宁振办字(2002)010号 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工作实施细则》(宁振发[2002]01号文,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特制定本工作程序及基本要求。 一、产业(集团)公司“三联动”改革总体方案 产业(集团)公司按照在2-3年内完成“三联动”改革任务的总体要求,依据《细则》,结合本系统实际,制定“三联动”改革的总体方案。其要点: 1、产业(集团)公司所属企业资产、负债、人员、土地和房产等基本情况。 2、对照《细则》,一厂一策,分类排队,制订出本系统“三联动”改革目标、任务、进度计划和措施。 3、本系统改革总成本费用测算与平衡分析。 4、吸引境外资本、外地资本、民营资本参与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工作。 5、“三联动”改革企业经营者队伍选拔的准备。 6、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。 7、组织落实,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,明确分工,资产清查、经营者选聘、思想政治工作要负责到人。 经产业(集团)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的“三联动”改革的总体方案,报市振兴工业指导小组办公室。
二、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预案的论证 在产业(集团)公司的指导和帮助下,企业要组成专门的“三联动”改革工作班子,根据企业的现状和《细则》要求,制定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工作预案。 1、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预案要点。 (1)企业资本情况 资产及负债:总资产及资产损失;总负债及银行贷款、欠职工内债(社会保险金、医药费、集资、公积金等),明确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。 人员状况:根据企业人员状况的《细则》要求,制订“分流职工调整劳动关系”的方案。 土地房屋状况:土地权属,土地和房屋总面积、经营性土地面积、房地产是否抵押、抵押面积和抵押额。 近三年的经营业绩。 (2)按《细则》规定,对现有的净资产初步预测提留数。 (3)土地处置方式。 (4)选择改革形式。 (5)改革后企业发展的方向和经营预测。 (6)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。 2、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预案提交产业(集团)公司充分论证。 3、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预案报市振兴工业指导小组办公室,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论证。
三、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方案的确定 1、在产业(集团)公司的指导和帮助下,企业党、政、工要高度重视,密切配合,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引导广大职工转变思想观念,提高认识,在全厂上下营造积极向上的改革氛围,把企业全体职工的思想真正统一到市委、市政府的关于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来。在充分发动的基础上,选择适当的时机召开职代会,讨论通过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预案,形成决议。 2、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方案的请示和职代会关于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方案的决议正式报产业(集团)公司。 四、资产清算、审计、评估 1、“三联动”改革企业要组成由产业(集团)公司、企业领导、职工代表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资产清查工作组,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、盘点,做到帐、物、卡相符。对清查、盘点的结果,企业相关责任人和清查、盘点人员都要认真履行签字手续。 2、由产业(集团)公司通过公开招标,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审计、评估,其中土地实行专项评估。 3、资产清查、审计、评估要如实向全厂职工张榜公布,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。 4、审计、评估报告报市财政局或地税局核准或备案。
五、不良资产核销 1、经审计后企业的不良资产损失,由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制定不良资产核销方案,列出资产损失的明细,由企业逐项陈述核销原因,各项核销资产的明细必须经相关业务经办人员、失效鉴定人员及技术负责人、相应的班组、车间、分厂、党支部签字(盖章);企业党委、纪委、行政、工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要在核销方案上签字(盖章)。 2、企业资产清查、审计、评估以及不良资产核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,形成决议。 3、不良资产核销由产业(集团)公司负责审批,报市财政局或地税局核准或备案。 4、帐销案存的应收帐款,由产业(集团)公司负责处理,落实追缴责任。 六、资产提留 “三联动”改革企业的资产提留,由产业(集团)公司根据《细则》规定,结果本产业(集团)公司、各个企业具体资产和人员的情况,确定相应不同的提留标准。 七、竞标意向人选择 由产业(集团)公司和企业党、政工及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经营者资格审查委员会,向本企业、本系统、全社会发布信息,公开选聘企业竞标意向人。 八、市场交易 1、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企业提留后的净资产,通过产权交易中心,面向外资企业、民营企业、外地优强企业以及本企业经营者和管理、技术骨干,采用公开挂牌竞价交易。对确定无法公开竞价的,可采用议价转让方式。对企业有净资产的,按实际净资产出售,企业净资产为负的,按零资产处置。 2、签订转让协议书或成交确认书。由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进行资产与价款的交割,并签署移交清单,出具有关证明,办理相应的资产权属手续。 九、新企业组建 在产业(集团)公司指导下,按照《公司法》要求,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。 十、完备“三联动”改革企业报批的相关文件 1、企业报产业(集团)公司的关于“三联动”改革方案的请示; 2、职工(代表)大会关于企业“三联动”改革方案的决议; 3、资产清查、审计、评估报告和不良资产核销批准文件; 4、职工(代表)大会关于企业资产清查、审计、评估以及不良资产核销的决议; 5、资产转让协议书或成交确认书; 6、对经营者的奖励和产权交易市场的资产折让文本; 7、公司章程(草案); 8、法人治理结构的文本; 9、合同书(包括新的劳动关系的确定,托管、保养人员和离休、退休人员的托管;备用金管理;债务处理;内债清偿); 10、其他需要文件。 企业在完备上述各项手续后,经产业(集团)公司批准,报市振兴工业指导小组办公室批复。 十一、登记注册手续 “三联动”改革企业持下列文件到市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: 1、产业(集团)公司的批复,市振兴工业指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意见; 2、公司章程(草案),企业法人治理结构; 3、资产评估报告书; 4、资产确认意见书; 5、金融机构的确认证明; 6、验资报告; 7、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。 十二、新企业挂牌及需办的手续 1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; 2、签订托管、保养人员和离休、退休人员的托管协议; 3、办理相关变更、注销手续。 南京市振兴工业指导小组 二○○二年六月十一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