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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伤手臂该索赔多少?


时间:08-01-22 15:12:45 来源:东莞劳动律师网 浏览: 发送给好友

    工人因操作不慎致右手臂重伤,工厂随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为其垫付住院费用。工人出院后,双方就如何赔偿进行多次商谈,但最终均以失败告终。是工厂逃避责任还是工人要求太高?一时间,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。
   
     事件背景:屋漏偏逢连夜雨
   
     30岁的小蔡来自广西横县农村。2004年,妻子与他商量一起到中山打工,同年9月,妻子首先来到中山,在火炬开发区一纸箱包装厂找到一份月薪1000多元的工作,并租下一小房子,暂且安定了下来。两月后,小蔡来到中山,并很快根据位于张家边的“洁亮××洗涤有限公司”贴在厂门口的招聘启事,于2004年 12月在这个洗涤厂里找到了一份水洗部门的工作,与工友一起负责清洗各酒店的床单和毛巾。
     进厂时,工厂没有与小蔡签订劳动合同,只让他填了一份入职表。工厂每月工资定薪600元,且每天至少工作10小时,但想到工厂每天管两顿饭,且老板承诺只要工作满半年便会加工资,小蔡心想,只要熬上半年或更长,自己就会赚得更多,于是在入职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     虽然小蔡觉得把苦日子熬过了,一家人的生活就能好起来,但这600元的工资始终让他和妻子的生活捉襟见肘,而妻子似乎此时也厌倦了与他一起吃苦的日子。在没有发生任何争吵的情况下,2005年4月,妻子离开了他,与另外一个男人过起了日子。这件事使小蔡痛不欲生,不过他更没料到,不幸还在延续。
     2005年6月,新老板在接手洗涤厂后表态,即使工作超过半年,每月定薪600元的工资标准依然不变。一时间工厂上下怨声载道,众多工人纷纷辞职,小蔡在考虑了很久后还是决定留下来。他知道,以自己的本事再找一份工作不易,家里年迈的父母和一对女儿都靠他的工资吃饭。但是,由于工人大量流失,工作任务陡然增加许多,工作强度无形加大,工人变得更加辛苦。
     2005年6月29日下午,小蔡开始了一天的工作。这天工厂接了很多订单,拉回来不少床单、毛巾。工人们起劲地干,但他们一直忙到深夜12点左右,又一批床单、毛巾运回来前,下午接的任务依然没有完成,已连续工作了将近6个小时的小蔡,身体已是相当疲劳,恰恰就在这时,意外发生了……
     由于疲倦,小蔡的右手在往水洗机器送放毛巾时不慎被一条毛巾卷住。机器越转越快,小蔡的右手也被越绞越紧,手臂的肌肉被绞烂,连关节也被扯得脱臼。一时间,他的右手血肉模糊,两节手臂仅剩两块骨头连住……血淋淋的情景让人惨不忍睹。工友们立刻将小蔡送到了市人民医院进行急救。医院为其进行了治疗,并在其右臂里安装了两根不锈钢丝用以固定关节。2005年9月23日,小蔡在医院住了85天。这期间,工厂为其支付了6万多元住院治疗费。
     由于手臂内不锈钢丝还没拆除,小蔡在中山留了下来。想到治疗手臂还需要钱,他打算返回工厂,向工厂申请工伤赔偿。不过,门卫却没让他进厂。小蔡称,门卫向其表示工厂为其支付住院费已仁至义尽,随后更以“你还要不要命”等恶言威逼其离开。此后,小蔡多次来到工厂,但均没有获准进入。由于在中山举目无亲且身无分文,此时尚未恢复的小蔡只能靠在大街小巷中捡垃圾度日。日前,记者见到了一脸迷惘与无助的小蔡。小蔡向记者出示了其工牌,以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3月10日对其受伤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,工伤认定书里明确写明,“申请人于2005年6月30日凌晨零时30分在中山市洁亮××洗涤有限公司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”。据小蔡称,他还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,该委员会最后判令工厂向其支付工资,直至其工伤痊愈日止。“但工厂在给我支付了 2005年10月至今年2月共4个月的工资后,就再没有动静了。”不过,记者没有从小蔡提供的材料中找到他所说的这份仲裁判决书。对此,小蔡解释他也一直没收到仲裁判决书。小蔡还告诉记者,今年4月12日,他曾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残,但被告知由于其尚未痊愈所以不能评定。随后,他又到了市人民法院咨询起诉事宜,也被告知不能立案。在与小蔡的交谈过程中,记者注意到其右手一直呈直角形状姿势,而且每个动作都要吃力地用左手去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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